“最近迪拜那里怎么样?”
“很棒!简直就是理想中的孟买。”
“嗯?”罗恩抬起头。
“那里有簇新的城区,宽敞的美国轿车遍布一幢幢摩天大楼之间,路上人影全无,你能开到七十码!”
维诺德滔滔不绝,他现在穿的很体面。上身是干净的衬衫,腿上是合身的牛仔裤,甚至手腕上还带了一只表。
他往返波斯湾国家多次,见多了那里的繁华之后,对孟买是又爱又恨。
孟买是他生活的城市,亲朋好友都在。偏偏这里有太多糟糕的事,稀缺的水资源、拥挤的贫民窟、永远也清理不掉的垃圾堆。。。
直到他去了迪拜之后发现,那里就是孟买梦寐以求的未来。
有大量的印度裔移民不说,就连语言都很相近。